日骚b,天堂无码人妻精品av一区,久久国产一区二区,天天射久久

中國政府網 |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 湖南省政府門戶網站 無障礙瀏覽|

湖南省生態環境廳公布一批生態環境執法典型案例(“兩法銜接”類)(上)

湖南省生態環境廳  時間:2024-10-28 16:05   【字體:    

今年以來,湖南各級生態環境部門持續深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聯動,依法嚴肅查處了一批涉嫌環境違法犯罪案件。為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導作用,現公開發布兩批典型案例。

(上)

一、長沙市岳麓區某試劑廠無許可證從事收集、貯存、處置危險廢物經營活動案

【基本案情】

2023年9月21日,長沙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局對位于岳麓區雨敞坪鎮的長沙市岳麓區試劑廠進行執法檢查。該單位未取得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在場地內將收集的廢化學品桶撕去原有標簽,桶內外進行清洗,張貼新標簽后用于盛裝硝酸、硫酸等進行出售。廢化學品桶清洗廢水收集至收集池,未經有效處理,對收集池周邊土壤及附近池塘土壤造成環境污染后果。根據《長沙市生態環境局關于長沙市岳麓區試劑廠廢化學品桶危險廢物認定意見》,上述廢化學品桶為危險廢物,廢物類別:HW49其他廢物,危險廢物代碼900-041-49。經調查,該單位處置危險廢物重量為3.29噸

查處情況

長沙市岳麓區某試劑廠未取得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從事收集、處置危險廢物的經營活動,并造成環境污染后果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八十條第二款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之規定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二項之規定,該單位非法處置危險廢物超過三噸的行為涉嫌嚴重污染環境。長沙市生態環境局于2023年11月10日將該案件移送公安機關處理。公安機關于2023年12月20日予以立案偵查。

【典型意義】

一、科學精準認定污染后果。通過調用挖掘機對收集池周邊土壤進行開挖,查清管道走向,研判清洗廢水去向,采取不同方位、不同點位、不同深度及附近池塘土壤樣品進行檢測,最終認定污染范圍及程度。

二、全流程開展調查取證。為查清該單位非法處置危險廢物的事實,執法人員遠赴益陽進行溯源,通過現場勘察、調查詢問,調取上游企業環評、排污許可證等資料,為涉案廢化學品桶危險廢物認定提供堅實依據;根據該單位銷售硝酸、硫酸等臺賬,對相關單位進行走訪調查,確認在外流通廢桶去向及銷售模式,進一步固定相關證據。

二、郴州市某污水處理廠干擾自動監測設施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案

【基本案情】

2024年5月17日,郴州市生態環境局永興分局(以下稱永興分局)執法人員對永興縣某工業園區的某污水處理廠外排廢水情況進行日常檢查,在某入河排污口進行取樣檢測,結果顯示外排廢水中總砷、鉈濃度均超標。執法人員立即調閱該污水處理廠的外排廢水在線監測數據,砷和鉈的濃度均顯示未超標。5月21日,永興分局對該污水處理廠開展了執法檢測,同時對其收集池、待排池、入河排污口和出水在線采樣器等位置進行采樣監測,結果顯示該廠入河排污口外排廢水中總砷、總鉛、總鎘和鉈的濃度分別為0.660mg/L、0.0216mg/L、0.0577mg/L和0.00767mg/L,出水在線采樣器廢水中總砷、總鉛、總鎘和鉈的濃度分別為0.0203mg/L、0.00530mg/L、0.00238mg/L和0.00014mg/L,入河排污口廢水與出水在線采樣器廢水的濃度總砷、總鉛、總鎘和鉈的濃度分別相差31.5倍、3倍、23.2倍和53.7倍,在線監測數據與出水在線采樣器廢水濃度一致,涉嫌干擾自動監測設施;同時,該污水處理廠的外排廢水的總砷、總鎘和鉈的濃度分別超標5.6倍、4.77倍和2.83倍,涉嫌污染環境罪。經與公安部門聯合調查,發現該污水處理廠通過更換采樣器水樣、分析儀水樣和破壞在線監測設備等方式,干擾自動監測設施正常運行,導致在線監測數據失真。

【查處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三項和第七項的規定,該公司的以上行為涉嫌嚴重污染環境,永興分局于2024年5月29日將該案件線索移送永興縣森林公安局。2024年6月22日,永興縣森林公安局以涉嫌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對該污水處理廠負責人唐某進行刑事拘留,7月29日經檢察院批準逮捕;8月19日,以涉嫌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將殷某某刑事拘留。目前,該案還在進一步偵辦。

【典型意義】

一是溯源排查,鎖定違法企業。為確保永樂江斷面水質安全,2023年郴州市永興縣在與安仁縣交界的猴子巷處設立了鉈自動監測站點,并建立了重點企業外排廢水定期排查制度。永興分局在日常排查時發現污水處理廠入河排污口外排廢水超標,再比對在線監測數據后,鎖定了企業違法線索。

二是部門聯動,及時查明案情。永興分局經初步判定涉嫌環境違法犯罪后,迅速與公安部門對接并移送相關案件資料,共同對案情進行分析,聯合開展調查,行政執法調查與刑事立案偵查無縫銜接,通過技術手段,鎖定了犯罪嫌疑人的違法事實。

三是堅決打擊,形成有力震懾。園區污水處理廠既是園區配套企業,也是園區廢水處理的守底線企業,在園區廢水處理過程中起到關鍵作用,通過快速調查處理,對涉案人員及時采取刑事拘留等刑事強制措施,為后續案件辦理奠定堅實基礎,有力震懾周邊環境違法行為,切實保障區域水環境安全。

三、邵東市某磚廠通過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案

【基本案情】

2023年10月4日,邵陽市生態環境局“四不兩直”檢查組聯合邵東分局執法人員現場檢查發現,邵東市某磚廠#1和#2隧道窯正在進行焙燒作業,用于處理#1和#2隧道窯焙燒煙氣的脫硫除塵設施未正常運行:#1和#2水泵閑置未運行、#6水泵損壞,導致脫硫循環池內的漿液無法抽至脫硫除塵塔,最終造成焙燒煙氣未經任何處理直接通過煙囪排放至大氣環境中。

【查處情況】

該磚廠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條第二款的規定。2023年11月23日,生態環境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條第三項的規定,參照《湖南省生態環境保護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規定(2021版)》,經法制審核和集體討論,對該公司處以十萬元罰款。

此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三條第三項及《行政主管部門移送適用行政拘留環境違法案件暫行辦法》第七條第四項的規定,生態環境部門同步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經審查后,對該磚廠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以行政拘留五日。

【典型意義】

本案暴露了部分企業環保意識淡薄、內部管理混亂的問題。盡管該磚廠已安裝相應的污染防治設施,但在日常生產中卻未能有效維護和管理這些設施,最終導致環境違法行為的發生,并為此付出了高昂的代價。此案警示企業必須切實履行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加強內部管理,確保污染防治設施的正常運行。生態環境部門將繼續加大執法監管力度,加強部門間的協調聯動,保持高壓態勢,嚴厲打擊各類違法排污行為,切實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提升人民群眾的生態幸福感和綠色獲得感。

四、益陽市赫山區某建材公司逃避監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案

【基本案情】

 2023年7月25日生態環境部派益陽市開展空氣質量改善監督幫扶工作人員對益陽市赫山區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企業脫硫設備循環水池損壞,且脫硫設備循環水池內的循環水被抽排至廠區空地上,抽排水的空地未硬化,已淤積為水洼。益陽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赫山大隊進一步檢查發現,該公司脫硫池內存有少量廢水,脫硫設施處于停運狀態。廠區入口路面鋪設有兩根長約30米,直徑約為6厘米的白色軟管,兩根軟管分別連接該公司脫硫池和廠區東南側的天然積水坑。脫硫池和天然積水坑內各建設有一個電泵,兩個電泵各連接一根白色軟管,脫硫池電泵連接的白色軟管管內有廢水存留,管壁有白色物質沉淀,該軟管末端出口位于廠界東南側的未做防滲的天然積水坑。脫硫池電泵連接的白色軟管出口處可見明顯的排水白色痕跡,積水內也可見明顯白色沉淀物質。另,積水坑坑內電泵連接至脫硫池的白色軟管,管壁清潔,軟管內無水流通過。益陽市生態環境局委托湖南中昊檢測有限公司對新建材有限公司脫硫池廢水、廠界東南側天然積水坑廢水的化學需氧量、氨氮、懸浮物和pH值進行現場執法采樣監測,對脫硫池排水軟管至廠界東南側天然積水坑35米處即距該水坑2米處的土壤進行現場執法采樣。檢測報告顯示,該公司脫硫池廢水pH值1.7,懸浮物45mg/l,化學需氧量68mg/l,氨氮6.93mg/l,廠界東南側天然積水坑廢水pH值2.5,懸浮物48mg/l,化學需氧量10mg/l,氨氮1.13mg/l,脫硫池廢水和廠界東南側天然積水坑廢水均屬于酸性廢水。該公司涉嫌以不正常運行污染防治設施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查處情況】

該公司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四十二條第四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該公司在檢查當日即對連接脫硫池和廠界東南側天然積水坑的白色軟管進行了拆除將天然積水坑內的廢水全部收取存儲至廠區生產磚用水池,水坑內的淤泥挖掘清除,廢水和淤泥已經全部用于生產制磚使用,并主動履行了生態損害賠償。

益陽市生態環境局依法對該公司下達了行政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將該公司涉嫌不正常運行水污染防治設施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一案移送公安機關適用行政拘留。

【典型意義】

正常運行水污染防治設施,履行企業環境保護主體責任是企業義不容辭的責任。益陽市生態環境局對隱蔽環境問題查處及時有力,對違規排放的環境違法問題嚴肅打擊,又綜合考慮了企業對環境問題的整改情況,環境問題造成的實際影響程度,做到依法辦案,做有溫度的執法者。


五、湖南寧鄉某公司涉嫌非法排放電鍍廢槽液、水污染物銅、鎳超標十倍以上的污染環境罪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

2024年8月21日,長沙市生態環境局寧鄉分局(以下簡稱寧鄉分局)執法人員對寧鄉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在寧鄉市某地租賃閑置廠房進行電子元件制造,未辦理環評手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正在生產,二樓車間內存放有電阻瓷棒、硫酸銅、硫酸鎳等原輔材料,車間內有大量成品電子元件,生產產生的廢化學鍍槽液和沖洗地面的廢水未經任何處理直接從車間中部預留管道流向下層廠房,最終 排入楚江。執法人員立即協同屬地政府按程序對該公司生產現場進行查封并開展調查。

【查處情況】

因關鍵涉案人員極不配合調查工作,為鎖定案件證據,寧鄉分局依法報長沙市生態環境局批準立案后,委托某司法鑒定機構開展鑒定。經會同屬地政府工作人員現場勘驗,并對該公司已使用完的硫酸銅、硫酸鎳等原材料進行清理核對,鑒定該公司生產過程產生3.744噸化學鍍鎳廢液,該化學鍍鎳廢液屬于《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年版)》中廢物代碼336-055-17。執法人員通過調取該公司2020年10月以來用水量及公司員工數量等生產數據,清理核對已使用的原輔材料等,經物料衡算,核算出該公司非法生產排放的水污染物總銅、總鎳分別超過《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標準1383倍、2319倍。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23〕7號),第一條第二項、第四項規定:實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規定的行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嚴重污染環境:(二)非法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三噸以上的;(四)排放、傾倒、處置含鎳、銅、鋅、銀、釩、錳、鈷的污染物,超過國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十倍以上的。2024年10月16日,寧鄉分局以寧鄉某公司涉嫌污染環境罪向寧鄉市森林公安局進行了案件移送。同日,寧鄉市森林公安局對該案進行受理并立案偵查。

【典型意義】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嚴重污染環境的刑事案件。由于涉案地點比較隱蔽,僅憑生態環境執法力量很難獲得確鑿證據,通過司法鑒定、及時開展現場勘查、物料衡算等多種技術手段,最終鎖定當事人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為生態環境部門依法辦案提供技術支撐。該案件的辦理,一是有助于強化公司法人、員工的環保意識,在追求經濟效益的同時,嚴格遵守環保法律法規,切實將企業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落到實處。二是有助于發揮刑罰威懾力,震懾潛在犯罪者,也有助于教育和引導相關從業者依法依規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湖南省生態環境廳公布一批生態環境執法典型案例(“兩法銜接”類)(上)

33495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