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省十四屆人大二次會議0846號建議的答復
關于對省十四屆人大二次會議
0846號建議的答復
卿漪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以岳陽洞庭湖區為著力點提升改善長江流域水生態環境的建議》收悉,經認真研究,并結合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農業農村廳、省水利廳、省林業局等部門的會辦意見,現將有關情況答復如下:
一、高度重視洞庭湖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全省上下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湖南提出的“守護好一江碧水”“做好洞庭湖生態保護修復”等重要指示精神,始終堅持高位推進、綜合施策,持續深化洞庭湖生態環境保護。近年來,我省相繼啟動實施了洞庭湖水環境綜合治理五大專項行動、生態環境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水環境綜合治理八年規劃、總磷污染控制與削減攻堅行動計劃等重點工作,不斷強化水安全提升、水資源優化配置、水生態環境治理與修復、產業綠色發展等工作,實現洞庭湖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2023年,洞庭湖總磷濃度下降為0.054毫克/升,較2015年下降51.8%,其他考評指標均達到或優于Ⅲ類,其中西、南洞庭湖水質分別連續3年、2年達到Ⅲ類。
作為我省長江生態環境保護、洞庭湖生態環境治理主戰場、主陣地,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統一安排,岳陽市有力有序有效縱深推進了洞庭湖總磷污染控制與削減攻堅、濕地保護修復等重點工作。同時,省直相關部門在政策、資金等方面也不斷加大對岳陽市支持力度,如:支持岳陽市實施“十四五”期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工程,已安排央省資金10.1億元;2023年,安排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3.5億元,提前下達2024年轉移支付3.09億元;安排中央農村黑臭水體治理試點項目央省資金2.09億元;2021-2023年,安排岳陽市重點垸堤防加固、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及環保類中央預算內資金、專項債、增發國債項目100余個,資金總額近100億元。
二、關于“進一步提高水體自凈能力”的建議
(一)持續推動洞庭湖區域生態和濕地修復
為做好洞庭湖生態保護修復,近三年我省在洞庭湖岳陽湖區連續實施多項濕地保護修復項目,如中央預算內東洞庭湖國際重要濕地保護修復工程、中央財政洞庭湖國際重要濕地保護修復項目、三峽后續工作項目、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修復工程等,完成了12.8萬畝濕地修復任務,有效改善了岳陽湖區濕地生態狀況,全市濕地保護率穩定在71.86%以上。
下一步,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要求,重點推動如下工作:一是跟蹤做好東洞庭湖等中央預算內洞庭湖流域河湖濕地保護修復“雙重”項目申報工作,爭取盡快獲批;二是指導東洞庭湖做好中央財政濕地保護補助項目儲備入庫和實施工作,不斷提升洞庭湖濕地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
(二)逐步完善湖區生態水網,推動重點水利工程實施
針對洞庭湖區域河湖、溝渠水流不進、留不住、流不動的問題,我省相應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并整體謀劃推進重大項目前期工作,包括推動洞庭湖生態疏浚工程前期論證,提出工程總體布局方案;推進洞庭湖四口水系綜合整治工程可研工作,完成了可研報告編制及技術咨詢;深化城陵磯綜合樞紐工程前期論證,提出江湖關系變化及趨勢分析等專題研究初步成果;推進環洞庭湖水資源配置工程前期工作,計劃今年完成項目總體方案論證并啟動可研工作。同時,2022年以來,岳陽市先后實施了華容河流域、鶴龍湖、中洲垸等水系連通項目,每年增加生態補水量0.7億立方米,促進區域水生態系統良性循環。2023年至今,岳陽市累計完成山塘清淤整治2770處,暢通“中梗阻”渠道466公里,逐步提升農村小水源蓄水保水能力。2024年第一批6個洞庭湖北部地區分片補水二期工程項目總投資11.2億元,已完成實施。
下一步,將加強與國家部委匯報銜接,加強省直各部門單位協同配合,加快啟動洞庭湖生態修復試點工程,加快實施四口水系整合整治工程,持續推進湖區生態水網建設,開展洞庭湖岳陽(城陵磯)水利綜合樞紐工程深化論證,持續開展溝渠塘壩清淤及河湖水系連通工程。
三、關于“進一步強化環境問題治理”的建議
(一)洞庭湖區農業面源污染控制力度不斷加大
近年來,為削減控制湖區農業面源污染,我省采取了多方面措施。一是持續開展種植業面源污染防治。化肥減量方面,重點采取了測土配方施肥、有機肥替代、種植綠肥等措施,2022年全省化肥利用率41.2%。農藥減量方面,大力推進農作物病蟲綠色防控和專業化統防統治。洞庭湖岳陽湖區化肥農藥連續8年實現負增長。二是持續開展養殖業面源污染防治。強化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全省共確定禁養區2913個,并實現全面禁養。2023年岳陽洞庭湖區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在83%以上。強化水產養殖污染防治。江河全面禁止人工養殖,水庫等大水面嚴禁投肥養殖,并分期分批實施了一批養殖尾水治理和精養池塘生態化改造項目。
下一步,以洞庭湖總磷控制與削減為重點,重點推進如下工作。一是結合《新時代洞庭湖生態經濟區規劃》實施,加快推動農業綠色發展。二是抓好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整縣推進工作,推進規模以下畜禽養殖場(戶)實行“種養結合”,推動規模畜禽養殖場糞污治理設施升級改造、長效運行管理機制建立。三是重點推進化肥減量增效行動。加快推進農田退水“零直排”綜合試點工程。四是持續推進規模水產養殖企業尾水綜合治理和水產養殖池塘生態化改造,推廣“三池兩壩”等尾水治理技術。
(二)全面部署推進加強入河排污口監管
近年來,我省分期分批持續推進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并不斷加強對入河排污口監管。一是完成重點河湖入河排污口的排查溯源并同步開展整治。截至2023年底,全省已完成包括長江、洞庭湖等在內16條重點河湖的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涉及岳陽的有長江干流湖南段、洞庭湖、湘江、汨羅江),共排查出入河排污口11553個,其中納入“一口一策”整治清單的有3563個,均明確了整治的責任部門、整治要求和時限等,并將重要入河排污口納入監測體系。2024年岳陽市納入整治任務清單排口共94個。二是不斷加強入河排污口審批管理。今年3月,我廳部署開展規范設置審批工作,所有新建工礦企業、工業及其他各類園區污水處理廠、城鎮污水處理廠等三類排污口必須按照規定進行審批;對整治完成后保留的已建未批排污口,需按照審批權限要求開展手續補辦,實現“應批盡批”;對部分事實存在、確有必要但短時間內無法完成審批手續的,充分了解相關情況并明確處理方法。
下一步,重點推進如下工作:一是深入推進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工作,印發《關于全面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建立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清單,結合2024年第十號總河長令落實,推進完成942個年度排口整治。二是構建湖南省入河排污口管理平臺,將排查、溯源、整治、銷號及排污口設置審批等統一納入平臺管理,同時與在線監測、應急執法等橫向銜接。三是指導各地科學擬定入河排污口整治計劃,積極爭取中央資金支持。
(三)不斷優化完善洞庭湖區域的環境監測體系
近年來,全省上下進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推動持續提升洞庭湖區域的環境監測能力水平。一是基本建成“一江一湖四水”監測網絡體系。“十四五”期間,全省共設有534個地表水監測評價斷面,其中洞庭湖重要干支流入湖口均設有監測斷面。結合實際需求,部分市縣在重要水體周邊入河湖排污口設置水質監測小微站,在工業園區排污口等安裝在線監測設備。二是推動環境監測手段和分析方式更加多樣。建設完成湖南省水質信息綜合管理平臺,基本實現省、市、縣三級的水質數據信息共享,及時發現水質問題。結合重點區域、重點時段,部署了重點內湖(內河)專項調查、汛期及枯水期加密監測等,充分掌握流域污染時空演變規律特征。同時,省監測中心會同國家監測總站、省內重要科研院所等啟動了洞庭湖總磷污染測管一體化能力建設,著力構建“空天地網”一體化生態環境綜合監測體系。三是積極推動調整優化洞庭湖斷面設置。加強前期論證,并多次向生態環境部溝通匯報,希望在“十五五”國控斷面設置時,能夠結合當前實際情況,對東洞庭湖部分斷面位置或屬性予以調整優化。
下一步,結合管理需求,重點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逐步推動重要排污口安裝水質在線監測、視頻監控等,加強對排污口污染物排放情況的監管。二是加快推進實施洞庭湖總磷污染測管一體化能力建設,綜合應用遙感、在線監測、大數據等先進技術及時問題、及時預警,強化總磷監測預警與溯源管控能力。三是加快開展“十五五”洞庭湖區域監測斷面優化調整的論證,爭取國家支持。
四、關于“進一步健全各項保障體系”的建議
(一)持續完善洞庭湖生態環境保護法規體系
在管理體系方面。2021年以來,我省啟動實施洞庭湖總磷污染控制與削減攻堅行動,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先后多次專題研究部署、現場督促指導相關工作,上游地市不斷深化“一江一湖四水”聯防聯治機制,湖區三市切實擔當轄區主體責任,初步形成了“上下游同步推進、干支流同步治理、各領域同步發力”工作格局。在法規標準方面。相繼出臺了《湖南省洞庭湖保護條例》《湖南省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規定》等法規,以及《湖南省水產養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標準》《湖南省城鎮污水處理廠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等標準;組織團隊編制了包括《湖南省入河排污口溯源技術指南(試行)》等技術規范,正在修訂完善《湖南省入河排污口管理規定》。同時,在當前國家關于河流、湖泊評價標準不一致的情況下,結合流域斷面水質目標確定、日常水環境管理等,進一步嚴格控制入湖河流總磷濃度,降低洞庭湖來水污染負荷。2023年,湘、資、沅、澧“四水”入洞庭湖口斷面的總磷平均濃度為0.048毫克/升。
下一步,重點做好如下工作:一是積極與國家有關部委進行銜接,推動在基于生態環境安全、治理技術、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等因素的基礎上,“一湖一標”科學確定重點湖庫階段考核目標。二是推進健全洞庭湖管理體系、法規制度、標準指南等,配合省人大常委會出臺《湖南省水污染防治若干規定》;推動出臺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水資源管理等地方性法規。
(二)逐步健全全省及洞庭湖區生態補償機制
近年來,我省持續推進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建設,不斷加大洞庭湖地區生態保護補償力度。一是深化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改革。出臺了《關于深化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湘政辦發〔2023〕24號),列出五個方面、共20項“十四五”期間生態保護補償改革重點任務清單。二是加大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力度。2023年省財政共下達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資金64.82億元,較2022年增長13.1%,其中岳陽市3.5億元,增長20.1%,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另提前下達2024年洞庭湖區轉移支付資金10.06億元。三是完善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2019年,我省出臺《湖南省流域生態保護補償實施方案(試行)》,建立起水質水量獎罰和流域橫向生態補償機制。機制建立以來,省財政累計安排補償資金7.88億元,其中安排洞庭湖區1.08億元。四是推進濕地生態效益補償工作。2021-2023年,共下達中央濕地生態效益補償資金6936萬元,用于開展東洞庭湖、西洞庭湖、南洞庭湖國際重要濕地生態效益補償項目。
下一步,進一步深化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改革,擬于今年進一步完善我省流域補償實施方案,探索構建綜合補償指標體系,健全省內流域橫向生態補償機制,將重點考慮洞庭湖等重點流域。同時,加快健全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分類補償與綜合補償統籌兼顧、縱向補償與橫向補償協調推進、強化激勵與硬化約束協同發力的生態保護補償制度。
(三)傾斜支持洞庭湖環境保護科技支撐和資金保障
一是加強科技支撐。目前,我省已組織開展了《洞庭湖總磷污染來源解析及防控對策》《洞庭湖總磷時空分布》等專題研究,開展長江生態環境保護修復“一市一策”駐點跟蹤研究,組織百名生態環境領域專家,深入基層、一線指導幫扶。2023年,省財政廳會同省科技廳安排岳陽市科技資金共1.28億元,其中安排了“基于水文過程驅動的亞熱帶典型農林流域非點源磷污染滯后效應定量研究”等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洞庭湖流域氮磷排放行業廢水治理及資源回收關鍵技術研究與示范”省重點研發計劃項目,支持開展基礎研究及科技攻關。二是加強資金傾斜。出臺實施《洞庭湖總磷污染控制與削減攻堅財政獎補政策及資金支持方案》,2022-2025年,省財政計劃統籌安排108.42億元,支持洞庭湖總磷控制與削減工作。截至目前,省財政已統籌資金67.64億元。加快推行EOD、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模式,多渠道吸引社會資金參與。岳陽市引入三峽集團利用PPP項目探索“廠網河湖岸”一體治理模式。
下一步,進一步強化省級資金統籌力度,傾斜支持洞庭湖生態環境保護、重大水利工程建設等工作,為岳陽市實現綠色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非常感謝您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湖南省生態環境廳
2024年6月6日
聯系單位:湖南省生態環境廳水處 蘇樑
聯系電話:0731-85698080
抄送:岳陽市人大常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