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生態環保督察“回頭看”典型案例通報(十二)
株洲市部分垃圾中轉站未批先建、惡臭擾民
2020年9月18日至25日,湖南省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督察組”)對株洲市城區12座垃圾中轉站進行督察,發現上述垃圾中轉站普遍存在未批先建、未驗先投、惡臭擾民等突出問題,周邊居民反映強烈。
一、基本情況
2019年11月,湖南省突出環境問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就日常督察發現問題書面致函株洲市人民政府(湘突環改辦函〔2019〕24號),對天元區城區垃圾中轉站普遍存在的“未辦理環保手續、未配套建設相應環保設施、臭味擾民和滲濾液直排”問題進行交辦。督察組通過督察天元區家園、南園、江山路3個中轉站發現,日常督察交辦指出的問題仍未整改到位。通過現場問詢和有關部門書面回復了解到,株洲市針對日常督察交辦問題,除增設噴霧除臭裝置和關停江山路中轉站外,基本上未采取其他實質性整改措施。隨后,督察組通過進一步督察荷塘區鉆石路、新苗路、大坪路中轉站,蘆淞區迎新路、白關鎮中轉站,石峰區青石路、白石港中轉站,云龍示范區科教城中轉站、淥口區育紅小學中轉站等9個垃圾中轉站發現,株洲市各城區垃圾中轉站普遍存在未批先建、未驗先投、滲濾液直排、惡臭擾民等突出生態環境問題。
二、存在問題
1、垃圾中轉站違法違規建設。垃圾中轉站建設沒有落實《環境影響評價法》的有關規定。本次抽查的12個垃圾中轉站均未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分析,未對垃圾中轉站運行過程中產生的環境影響進行充分論證,且未報經生態環境部門審批,屬于未批先建、未驗先投。
2、垃圾中轉站污染防治設施不完善。現場督察發現,各垃圾中轉站均沒有配備滲濾液的處理設施,垃圾滲濾液和沖洗廢水在未經過預處理情況下直排市政管網或雨水管網。一些中轉站站內雖配備了噴淋除臭裝置,但處理效果不明顯。
株洲市天元區南園垃圾中轉站現場
株洲市蘆淞區迎新路垃圾中轉站現場
3、垃圾中轉站惡臭擾民問題十分突出。現場督察發現,垃圾中轉站惡臭十分明顯,加之部分垃圾中轉站選址距離居民區或餐飲門店較近,惡臭擾民現象普遍存在。本次“回頭看”督察期間,督察組多次接到該類問題的信訪投訴。
三、原因分析
株洲市有關區委、區政府對省突出環境問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交辦問題整改落實工作認識不足、重視不夠。市、區兩級城管部門法律意識和生態環境保護意識淡薄,導致垃圾中轉站未批先建、未驗收先投入使用的違法違規行為普遍存在;落實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整改工作思想不重視,沒有引以為戒、扎實整改,在天元區垃圾中轉站問題被交辦后,沒有開展全面排查整治,全市城區垃圾中轉站環境污染問題依然十分突出。
督察組將督促株洲市有關方面進一步核實情況、查清問題,并對存在的失職失責行為,督促株洲市依法依規查處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