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省生態環境統計公報
2021年湖南省生態環境統計公報
按照生態環境部統一部署,湖南省依法組織對2021年度排放源年報數據進行調查,依據《排放源統計調查制度》(國統制〔2021〕18號),現將2021年湖南省生態環境統計數據公布如下。
一、統計范圍
2021年度排放源統計調查對象為全省排放污染物的工業污染源(簡稱工業源)、農業污染源(簡稱農業源)、生活污染源(簡稱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簡稱集中式)、移動源。
工業源包括《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中采礦業,制造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3個門類中納入重點調查的工業企業(不含軍隊企業),包括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各類工業企業以及未經有關部門批準但實際從事工業生產經營活動,有污染物、溫室氣體產生或排放的工業企業。
農業源包括種植業、畜禽養殖業和水產養殖業,以省級行政區域為單元進行調查。
生活源包括《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中的第三產業以及居民生活源。
集中式包括污水處理廠、生活垃圾處理廠、危險廢物(醫療廢物)集中處理廠。
移動源主要為機動車,包括汽車、低速汽車和摩托車。
二、廢水污染物
2021年,全省廢水中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151.82萬噸,其中工業源化學需氧量排放量1.35萬噸,農業源化學需氧量排放量113.21萬噸,生活源化學需氧量排放量37.24萬噸,集中式化學需氧量排放量0.02萬噸。
全省廢水中氨氮排放總量5.75萬噸,其中工業源氨氮排放量0.06萬噸,農業源氨氮排放量2.45萬噸,生活源氨氮排放量3.24萬噸,集中式氨氮排放量0.004萬噸。
全省廢水中總氮排放總量19.48萬噸,其中工業源總氮排放量0.24萬噸,農業源總氮排放量12.13萬噸,生活源總氮排放量7.11萬噸,集中式總氮排放量0.006萬噸。
全省廢水中總磷排放總量2.49萬噸,其中工業源總磷排放量0.01萬噸,農業源總磷排放量2.00萬噸,生活源總磷排放量0.48萬噸,集中式總磷排放量0.0002萬噸。
全省工業源廢水中石油類排放量61.64噸,揮發酚排放量1.46噸,氰化物排放量2.61噸。
全省廢水中重金屬(包括總砷、總鉛、總鎘、總汞、總鉻)排放總量6.57噸,其中工業源重金屬排放量6.36噸,集中式重金屬排放量0.21噸。
三、廢氣污染物
2021年,全省廢氣中二氧化硫排放總量8.49萬噸,其中工業源二氧化硫排放量5.05萬噸,生活源二氧化硫排放量3.42萬噸,集中式二氧化硫排放量0.02萬噸。
全省廢氣中氮氧化物排放總量26.18萬噸,其中工業源氮氧化物排放量9.41萬噸,生活源氮氧化物排放量1.22萬噸,移動源氮氧化物排放量15.43萬噸,集中式氮氧化物排放量0.13萬噸。
全省廢氣中顆粒物排放總量15.02萬噸,其中工業源顆粒物排放量6.23萬噸,生活源顆粒物排放量8.58萬噸,移動源顆粒物排放量0.21萬噸,集中式顆粒物排放量0.002萬噸。
全省廢氣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18.08萬噸,其中工業源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3.18萬噸,生活源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8.43萬噸,移動源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6.47萬噸。
四、工業固體廢物
2021年,全省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4845.62萬噸,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量3748.30萬噸,處置量525.66萬噸。
全省工業危險廢物產生量208.35萬噸,綜合利用處置量212.11萬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