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生態環境科普和教育基地管理辦法》政策解讀
- 索引號:430S00/2024-181719
- 發布機構: 湖南省生態環境廳
- 發文日期: 2024-09-27 11:32
- 名稱: 《湖南省生態環境科普和教育基地管理辦法》政策解讀
《湖南省生態環境科普和教育基地管理辦法》政策解讀
日前,湖南省生態環境廳和湖南省科學技術廳聯合發布《湖南省生態環境科普和教育基地管理辦法》(湘環發〔2024〕58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現就《管理辦法》出臺的背景和意義,湖南省生態環境科普和教育基地的定義和類型、創建條件和程序、管理與監督、激勵與扶持等方面進行解讀。
一、《管理辦法》制定的背景和意義是什么?
答:為統籌推進“湖南省生態環境教育基地”和“湖南省生態環境科普基地”的創建和管理,優化審批程序,建設一批高質量的生態環境教育和科普基地面向社會公眾開放。《管理辦法》明確了教育基地創建程序以及管理與監督、激勵與扶持等措施,更好地整合了生態環境科普和教育資源,提升了生態環境科普和教育的系統性、規范性和有效性,有利于提高社會公眾的環保意識,推動生態環境保護公眾參與。
二、湖南省生態環境科普和教育基地的定義是什么?
答:湖南省生態環境科普和教育基地是指擁有生態環境特色和生態環境科普資源,由政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興辦,面向社會開放,在宣傳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提高社會公眾生態文明素養,普及生態環境保護相關科學知識及法律法規,推動綠色生活方式轉變等方面發揮引領、帶動和輻射作用,具有廣泛社會影響的場地、場所或機構。
三、湖南省生態環境科普和教育基地有哪些類型?
答:湖南省生態環境科普與教育基地主要分為展廳場館類、自然生態類、企業類、產業園區類、科研院所類、教育培訓類以及其他類等七大類別。
四、申請創建湖南省生態環境科普和教育基地的條件有哪些?
答:申請創建湖南省生態環境科普和教育基地,須符合相應類型的標準與要求,并具備以下條件:1.申請單位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2.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近三年內無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記錄,無污染事件,無違法行為;3.在生態環境保護方面有顯著的科普和教育功能;4.在污染治理、節能減排等方面具有示范、輻射和帶動作用;5.擁有固定場所及配套設施,如展示區、互動區等,并有定期更新的資料和設備;6.有穩定的管理人員和講解員隊伍,且專職講解員需具備相應資格;7.有穩定的經費投入,并納入年度預算;8.有長遠和年度的生態環境科普和宣傳教育活動規劃,確保活動的持續性和規范性。
五、湖南省生態環境科普和教育基地的創建程序是什么?
答:湖南省生態環境科普和教育基地的創建每兩年進行一次,申請單位需向所在市(州)生態環境局提交包括申報表、法人資格資料、科普和教育活動場所及設施介紹、相關活動資料、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經費投入證明以及輔助證明材料等在內的申報材料。市(州)生態環境局和科學技術局負責初審,審核通過后,申請單位在湖南省人民政府網站“一件事一次辦”平臺上傳申報表及相關證明材料。湖南省生態環境科普和教育基地創建辦公室負責受理申報事項,組織專家進行評估,根據評估意見組織評審并提出認定意見,商湖南省科學技術廳同意后,由湖南省生態環境廳研究決定認定名單。認定名單公示期滿后,由湖南省生態環境廳和湖南省科學技術廳聯合發文并授牌。
六、湖南省生態環境科普和教育基地如何管理與監督?
答:湖南省生態環境科普和教育基地需接受湖南省生態環境廳和湖南省科學技術廳的指導和監督,實行屬地管理,由市(州)生態環境局和科學技術局負責日常工作指導。湖南省生態環境科普和教育基地實行動態管理,每兩年進行一次綜合評估,評估結果將向社會公布。評估不合格的將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將撤銷稱號,取消資格,并收回牌匾。對原已授牌的“湖南省生態環境教育基地”和“湖南省生態環境科普基地”在2年復核期內進行綜合評估,評估結果“合格”的,授予“湖南省生態環境科普和教育基地”牌匾。
七、對湖南省生態環境科普和教育基地有何激勵與扶持政策?
答:在生態環境科普、宣傳教育工作中有顯著成績和突出貢獻的,將優先推薦其申報國家級的生態環境科普基地,參評成功的擇優給予能力建設支持。符合省級科普項目申報條件的,將根據相關規定,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給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