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新建湘潭東鐵路貨場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決定的公告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我廳對《新建湘潭東鐵路貨場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作出審批決定。現將作出的審批決定予以公告。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法向湖南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六個月內向長沙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聯系電話:0731-85698065(兼傳真)
通訊地址:湖南省長沙市萬家麗中路三段118號湖南省生態環境廳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處
郵 編:41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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